演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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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 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 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

信息来源:未知发布日期:2024-05-13

一、项目背景
 
 
目前,河北梆子艺术受到多元文化的冲击,河北梆子艺术人才的不断老化,造成人才断档。人才培养迫在眉睫,为加强戏曲艺术演员队伍建设、振兴戏曲艺术。我院成功申请了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项目。此次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在培养戏曲尖子人才的同时,又扩大了河北梆子《宝莲灯》在全国市场的影响,使这一经典剧目流传更广,成为永远的经典。
 
 
二、项目简介
 
1、项目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项目,旨在重点培养《宝莲灯》表演艺术人才,加强戏曲艺术演员队伍建设、为全国的艺术院团培养精英人才、振兴戏曲艺术。我院将在全国范围内戏曲院团、艺术院校、以及民营演出团体中招收,年龄为45岁以下的专业戏曲演员50名,进行为期5个月的河北梆子《宝莲灯》经典剧目的专业技能、理论知识培训。
 
 
2、国家艺术基金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艺术基金(英文名称为ChinaNationalArtsFund,英文缩写为CNAF)于2013年12月正式成立,旨在繁荣艺术创作,培养艺术人才,打造和推广精品力作,推进艺术事业健康发展的公益性基金。国家艺术基金的资金,主要来自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同时依法接受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国家艺术基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尊重艺术规律,鼓励探索与创新,倡导诚信与包容,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透明、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
 
 
3、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
 
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成立于1959年,2013年在“全国地方戏创作演出重点院团”评比中成功入选。建院以来,培养造就了裴艳玲、许荷英、刘凤岭 、吴桂云、邱瑞德、郝士超等一批梅花奖演员和优秀的专业艺术人才。形成了一支实力雄厚、令人瞩目的创作、演出群体。建院 60 年来,创作、演出剧目 200 余出,最具代表性的有:《钟馗》《宝莲灯》《大都名伶》《哪吒》《六世班禅》《李保国》《歌唱祖国》《瓦桥关》等,分别荣获文华剧目奖、中国戏剧梅花奖、曹禺戏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奖、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剧目银奖、第十六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等。
 


三、培训安排
 
1、培训时间和实施地点
 
(一)培训时间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申报指南》和《项目资助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培训周期定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培训总时长共177天,其中,集中培训时长33天。
具体培训安排为:
 
2024年7月8日举行开班仪式
2024年7月8日-2024年8月9日集中授课、采风、调研
2024年11月18日-2024年11月29日排练、汇报演出
 
(二)项目实施地点
1.集中授课地点: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演艺有限公司
2.项目交流、采风、创作等艺术实践地点:河北省文学院、河北省博物院、石家庄大剧院、河北梆子剧场等。
 
 
2、课程设置
 
主要课程:针对学员的自身条件安排学习河北梆子《宝莲灯》剧目,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宝莲灯》中三圣母、刘彦昌(小生、老生)、沉香等角色;以及戏曲理论课等。
 




3、成绩评定
 
成绩评定主要针对学员课业完成的质量进行打分,具体标准(以百分计):出勤占20%;阶段创作(论文、草图、方案、演出小样等)占30%;最终完成创作占30%;参加展览、发表作品或参加汇报演出占20%。经评定、考核合格后,可获得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4、师资力量
 
孟繁英
 
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一级演员,1962年在戏曲观摩演出中《夜奔》获青年演员一等奖;1992年荣获第三届河北省戏剧节演员二等奖;1993年主演的戏曲广播剧《杜十娘》获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戏曲研究会一等奖;1994年被省文化厅记功;1995、1996、1997连续三年获文化厅嘉奖。2000年在河北梆子优秀剧目展演中,荣获指导教师特别奖;2001年在全省少儿戏曲“小梅花”评比中获“育花奖”;同年,培养的学生马艳艳荣获中国戏剧家协会举办的“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奖“金花”称号,本人也由此获得中国剧协振兴戏曲艺术“贡献”奖。2016年教授的学生吕长胜荣获第二十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金花”奖,本人获得“优秀指导老师”奖。
 
邱瑞德
 
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曾荣获首届全国戏曲“红梅奖”金奖、河北省河北梆子优秀剧目展演“优秀表演奖”、河北省戏剧百花奖“优秀表演奖”、河北省戏剧节“优秀表演奖”、河北省青年演员大赛“最佳优秀表演奖”、河北省文艺贡献奖、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北省劳动模范、河北省文艺先进工作者、“最美河北--优秀文化能人”、享受河北省省委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办公厅授予“全国艺德标兵”.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优秀专家。2015年主演新编大型河北梆子历史剧《六世班禅》荣获中国戏剧梅花奖、第十三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银奖、河北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入选作品特等奖、第十二届河北省文艺振兴奖。2017年主演的河北梆子现代戏《李保国》荣获第十四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第十六届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大奖等。主演剧目30多个。
 
郝士超
 
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一级演员,中国戏剧梅花奖获得者。师承:张振荣、李金鹏、孟繁英、杨少春、马玉璋。2018年入选“首届名家传戏”当代地方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成果汇报演出,河北梆子《行路》饰演钟馗。2018年入选由省委宣传部、文化厅主办的“河北省戏曲中青年演员推广工程”。2019年入选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舞台表演人才资助项目,资助项目河北梆子《野猪林》。2020年荣获首届京津冀河北梆子青年演员电视大赛“金奖”。2021年入选省委宣传部宣传文化思想英才项目。2022年入选河北省文联中青年文艺人才“燕赵秀林计划”培养项目。2022年参加中宣部文艺局、中国文联国内联络部、中国戏剧家协会主办的—喜迎二十大 建功新时代“艺苑撷英—全国优秀青年艺术人才(戏曲武戏、丑戏)展演”。
 
王云菊
 
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一级演员,中国戏剧家协会会员,中国民主同盟会会员。早在80年代初,由她主演的《李慧娘》就曾轰动燕赵大地,在省城河北剧场连续上演了23场,创当时河北梆子剧院有史以来连续上演场次最多的一个剧目。所获荣誉:主演的《宝莲灯》荣获文化部第二届全国优秀保留剧目大奖;荣获“全国戏曲广播剧优秀奖”;河北省地方戏曲电视大奖赛“最佳演员奖”;河北省第三届戏剧节荣获“演员一等奖”;为老一辈河北梆子表演艺术家张淑敏老师音配像的《杜十娘》《龙江颂》的光盘,发行全国,连获好评;在河北梆子家乡戏展演中获“优秀表演奖”;曾多次获得立功、嘉奖、优秀及“新长征突击手”等多种荣誉称号,被载入“中国回族大辞典”“河北当代文艺家名典”等书中。
 
冉金钊
 
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一级演员,2010年获第三届中国戏剧奖优秀剧目奖“一等奖”。2011年获第六届中国戏曲红梅大赛河北省选拔赛专业组“红梅大奖”。2011年获全国首届文化艺术院校青少年戏曲邀请赛“优秀教师奖”。2016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河北梆子武戏人才培养”担任“武生”教师。2017年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京剧“宋派表演人才培养”担任排练导演。2018年参加了河北省戏曲中青年演员推广工程,获得荣誉证书。2020年京、津、冀河北梆子梅花奖演唱会担任“编导”。2021年“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舞台精品精品创作工程,百年百部”重点扶持剧目《宝莲灯》担任“复排指导”。2021年“中国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群研修研习班计划”2021传统剧目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担任《雁荡山》剧目总教师。
 
贾吉庆
 
河北省文联,一级导演。与人合作导演的戏剧作品有《一句“对不起”》《大唐魏徵》《香妃与乾隆》《刘姥姥》《打焦赞》《同心圆》等,并多次荣获全国大奖。 先后担任十余台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文联主办的大型综艺晚会和三十多台河北省戏剧家协会“中国戏剧梅花奖艺术团”文化惠民大型文艺晚会的总导演。 其撰写的剧目评论、演员评介等百余篇文章分别在《中国文化报》《中国戏剧》《大舞台》《河北日报》等报刊发表。编著有《河北省优秀戏剧论文选》《思考的戏剧与戏剧的思考》《燕赵戏剧三味》《燕赵戏剧》等戏剧专著。
 
罗松
 
《中国戏剧》主编、编审,中国戏剧家协会理事,从事戏剧出版和评论工作,曾担任全球孔子学院的戏曲读物——《百部中国戏曲经典》主要撰稿人,在国家级报刊发表近二百篇有关戏剧现象、剧目、表演的研究和评论文章,出版《戏韵清风——罗松戏剧文集》,曾荣获第34届田汉戏剧奖评论一等奖、第6届黄河戏剧理论评论推优活动最佳文章。
 


黎继德
 
戏剧批评家、翻译家。中国戏剧家协会《剧本》月刊原主编、编审,中国戏曲表演学会会长,中国老教授协会文化艺术专业委员会主任。主要作品有专著《东西剧坛竞风流——外国古典戏剧》,译著《雾里观花——中国戏剧的可能性》、电影《走出非洲》、话剧《色拉杀人事件》《下周村》、音乐剧《火焰传说》、电视剧《为了纪念》,主编《日本散文精品》(三卷)、《世界现代艺术大辞典?戏剧分卷》、《中国剧本创作白皮书》等。
 
 
5、学员管理
 
为提高培训的实效性,学员入选后,将针对每位学员实施跟踪管理、阶段检查与结业评价。在培训中学员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不予结业:
1.培训期间发表违反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及其他有关意识形态方面问题的言论的;
2.严重违反项目主体制定的管理制度,经多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无故旷课1次,或出勤天数不足培训总时长90%的;
4.中期或结业考试、考核成绩不合格的;
5.其他不予结业的情形:
对因个人原因不能完成培训任务的,项目主体可做退学处理,如培训进度未超过总培训时长的五分之一,项目主体可从未录取学员中按次序补录。

 
四、培训对象
 
1、培训对象遴选
 
1.本培训项目面向全国招生,通过竞争择优入选学员50名。入选学员的年龄原则上为45岁以下,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正派;已经取得一定成就的青年艺术人才。同时,学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中的一条:
(1)在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承担省级以上研究课题且成果较为突出的;
(2)取得本专业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职称的;
(3)取得与本专业相关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连续从事本行业工作满10年以上,且有较大发展潜力的。
 
2.招生范围包括:面向全国戏曲院团、艺术院校(含民营、私营演出团体、私办艺术院校)等机构的中青年戏曲表演人才。
3.学员需征得所在单位批准和支持,以保证培训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4.未参加过国家艺术基金同类项目,对已参加过同类项目的学员不再录取。
 
凡是具备上述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或单位推荐,均可申报。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者提供材料择优录取并上报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批备案。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27日24:00前(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本招生简章通过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所发布,申请者自行下载招生简章附件相关报名材料,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提交。
 
需提交材料:
 
1.招生简章,自行下载并填写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
2.相关个人资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本人照片2张(蓝底免冠小二寸)以及电子版(格式为JPG);
(3)个人艺术简历、报名表(指定位置加盖本人所在院团、院校公章);
(4)提供本人排演过的戏曲片段、戏曲人物清唱选段等视频(5分钟以内,格式mov\mp4\avi\mpeg)。
 
3.提交方式:
 
(1)初审一律采用电子版报名,请对照要求认真准备。请使用正式扫描件,将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bld_2024@163.com,邮件名称及压缩文件请命名为“姓名+所在城市+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报名资料”。
(2)正式录取人员需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一式两份)用于备案,请于培训报到时现场递交。
 
3、录取方式
 
1.报名截止后,项目组将组织专家按国家艺术基金相关规定进行学员遴选,择优录取,录取名额50名。对于录取学员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同时通过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微信公众号公布录取结果。
2.录取时间:2024年7月初
3.请报名学员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收到录取通知后请以邮件方式回复“学员×××确认收到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录取通知并将准时报到参训”,7天内未回执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依次递补。
 
4、报道方式
 
1.报到时间:2024年7月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2.报到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号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演艺有限公司
 
六、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根据国家艺术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的往返交通费、培训期间的食宿、学习费用均由项目主体承担。关于交通费报销请参见附件《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见附件2)。
 
2、联系方式
 
报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段天成   0311-85259825(办公) 13028663285
单位: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演艺有限公司
电话:0311-85259526(办公室)
传真:0311-85259526(办公室)
材料报送邮箱:bld_2024@163.com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建设南大街26号
邮编:050000
 
3、注意事项
 
1.每位学员应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双方本着诚信的原则,凡参加本次培训学员,均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招生简章的各项规定。学员在培训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项目相关管理制度执行。项目主体单位对培训成果作品有摄影、录像、出版、发布等使用和宣传权。
3.请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以便查收重要讯息。
4.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国家艺术基金2024年度艺术人才培训资助项目河北梆子《宝莲灯》表演人才培训主体河北省河北梆子剧院演艺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1:学员报名表
 
2024国家艺术基金人才培训报名表.docx
附件2: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说明
培训学员往返交通费报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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